“放弃代位”条款不禁止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规而引起的诉讼
上午。英斯Co.诉Siena Constr。 Co.,2007 WL 4711517(Mass。Super。Ct.2007年12月24日)
在此案中,高等法院审理了两个合并案件,都是由一栋新建建筑物的爆炸引起的。 在这两种情况下,原告均为保险公司代位。 被告(总承包商和分包商)提出以简易判决为由,理由是禁止恢复“放弃代位”合同中的条款。 原告辩称,代位求偿权的放弃并不适用于被告造成的损害赔偿。’严重过失或违反法规。 此外,他们认为分包商不受放弃代位条款的保护。
该案原审法官认为,关于免责条款的类似判例法支持驳回被告’简易判决议案。 法官还认为,就其代位条件而言,放弃代位条款并不包括分包商。 在合并案中,新法官接受了先前法官的裁决,部分允许即席判决的动议被部分拒绝。 Plaintiffs’允许提起索赔,但对于有效放弃代位条款的被告(承包商而不是分包商),追偿仅限于由被告引起的损害赔偿’重大过失,或以违反法规或规章为前提的过失。